讯(记者 陈 玲)4月2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营造文明整洁的客运出租汽车乘车环境,擦亮出租汽车这张城市名片,打造首府靓丽流动风景线,该局决定自4月23日起开始市区出租汽车2018年年度审验。 据了解,出租汽车年度审验是对全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集中的检验和纠正,根据《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呼和浩特市客运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市区出租汽车2018年年度审验对车辆的车容车貌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1、车内空间要求 (1)座套实行蓝色或绿色通套和白色半套。蓝色或绿色通套分A, B两种类型,A类每月1日到15日,B类每月16日到31日,半月一换;白色半套座套上印有星期数,每日一换。驾驶员不得擅自在座位、座套上加套任何饰物,保持座套安装整齐、无明显污渍和破损。脚垫整洁、无破损; (2)车内工作台、仪表盘、计价器、车顶、车门扶手、车窗玻璃干净、明亮,车内、底板无明显灰尘、杂物; (3)车门、车窗开闭自如,座椅坚实稳固; (4)车内和后备箱无杂物、异味,后备箱应给乘客留有足够的置物空间; (5)防护网干净明亮、无锈斑等,无悬挂物。 2、车内物品摆放要求 (1)车内无未经许可的宣传品、物品; (2)计价器安装位置醒目、无私接物、能够有效使用,空车牌无退色; (3)GPS终端、LED显示屏和摄像头稳固、有效; (4)服务监督卡放置规定位置,并同当班驾驶员一致; (5)车辆张贴新印制“严禁吸烟”标志于副驾驶工作台,要求完整、无歪斜; (6)无私自安装对讲系统等设施。 3、车辆外观要求 (1)顶灯贴完好,无退色、掉漆、缺字、破损,全部更换标有公司名称的顶灯贴; (2)出租车监督电话醒目、清晰; (3)车身不得张贴、悬挂与营运无关及规定以外的物品; (4)车身无破损、掉漆、凹陷等; (5)门标粘贴规定位置、无破损、歪斜、色膜遮盖等;张贴新印制的价目表于车身两侧。 (6)车窗玻璃无破损、无色膜遮盖。 (7)前风挡无过期粘贴标志,后风挡无旧、破损宣传品; (8)整车清洁、无污物。 (9)年审当月到达报废期的车辆及已办理报废的车辆,另行安排时间年审。 4、出租汽车驾驶员配备统一样式颜色的服装。驾驶员仪容仪表规范大方,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用语礼貌, 5、安全设施 配备安全有效的灭火器、反光三脚架。 希望通过本次集中审验,能使市区出租汽车的车容车貌得到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