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在线_内蒙古热线_内蒙古新闻门户

热门关键词: 
热门TAG标签:

最高检发布新一批涉疫典型案例 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司法保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21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最高人民检察院20日发布新一批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重点聚焦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案件。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接受采访时强调,检察机关要通过司法办案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平等保护,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中国各地都在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编选发布5起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支持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

  山东青岛桑某某涉嫌诈骗案,是被告人诱骗复工复产企业用于购买口罩款项的案件。当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同时建议公安机关督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尽快退赔,减少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不利影响。此后,检察机关还帮助被害企业联系防疫物资正规采购渠道,支持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对扰乱医疗、防疫、市场及社会秩序等四类妨害复工复产和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检察机关要依法从严追诉、绝不手软,同时,要最大限度维护受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延伸职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企业开始有序复工复产,对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的需求激增,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的顺利,检察机关要依法从严追诉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震慑犯罪,着力营造有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法治环境。另外,如果涉案企业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因案件查处受到影响的,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苗生明指出,在涉企业案件的办理中,检察机关要依法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浙江省湖州市王某某、符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检察机关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了解到,王某某经营的物流公司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当地为数不多可以复工的物流企业,并承接了多笔防疫物资运送业务。为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用品物流畅通,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考虑王某某、符某某的主观恶性、犯罪数额和涉案税款全额补缴的客观实际,依法对王某某、符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及时结束犯罪嫌疑人被刑事追诉的状态,使王某某能够全身心投入物流公司的经营活动,为防疫期间开展防疫物资和民生用品运输贡献力量。”

  苗生明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到对企业复工复产有所影响的案件时,要依法妥善把握好涉案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罪与非罪、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问题,及时考虑政策上的调整和法律标准上的准确把握。“有的企业家从被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较长时间处在被刑事追诉的状态,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就应当及时作不起诉决定。还有一些企业负责人本身没有社会危险性,可一旦被长期羁押,企业生产经营将受到很大影响,那么对于没有羁押必要的,只要不会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就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让他们尽快复工复产。但要说明的一点是,变更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法律责任就没了,最终还是要根据案件审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该起诉的还是要起诉,该担责的还是要担责。”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还包括一起民事监督案件。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与执行法院积极协调配合,使得当地某建工公司被超标冻结的账户资金得以解冻,及时复工复产。

  苗生明强调,检察机关对支持复工复产的服务保障是全方位的,不仅限于刑事领域,还将持续关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案件,依法及时有效为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