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文化场所和旅游企业开放经营工作的通知》,指导省内文化场所、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开放和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文化场所、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须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营、开放范围和程度由各市党委、政府按照分区分级原则,视疫情防控情况自行决定。省内旅行社暂不得经营跨省域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业务。 |
3月17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文化场所和旅游企业开放经营工作的通知》,指导省内文化场所、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开放和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文化场所、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须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营、开放范围和程度由各市党委、政府按照分区分级原则,视疫情防控情况自行决定。省内旅行社暂不得经营跨省域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业务。 |
下一篇:内蒙古文旅行业有序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