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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08

  日前,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重要成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区党委召开会议并出台文件,专门研究和全面部署全区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开创全区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涵盖了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措施,突出了针对性和指导性。

  新时代内蒙古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创造性的做好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为我区探索走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根本政治制度支撑和保障。

  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意见》着眼于把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进行了安排部署。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每届党委任期内召开1次人大工作会议,定期专题研究人大工作,重视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作用: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落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常委会设立机关党组。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支持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

  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的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教学计划。党委宣传部门要把人大工作宣传纳入总体工作部署,讲好人大故事,传播民主法治精神。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为改革发展稳定筑牢法治根基

  《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三个方面主导作用”,强化立项主导,统筹提出立法项目,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强化起草主导,涉及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的法规,应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直接组织起草;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要主动介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动态;有重点的实行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强化审议主导,科学确定审议次数,重要法规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地方人大立法要围绕哪些重点?《意见》明确提出要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经济立法,围绕民生和社会治理加强惠民立法,围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弘德立法,围绕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和特点加强协同立法。

  使人大监督工作从“做了”向“做好”和“做实”转变

  《意见》提出坚持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依法落实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全面强化监督职能。

  如何让法律的牙齿真正咬合?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召开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座谈会,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组织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对照法律条文撰写执法检查报告,发挥好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怎么做?政府要将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并向社会公开。政府通过举债融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报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各盟人大工委、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新要求如何落地?自治区本级全面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各盟市、旗县(市、区)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底落实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人大盟工委)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意见》还明确要求要把我区人大监督的好经验总结推广出去,像对重点监督项目采取解剖麻雀式调研、“首次监督问题清单制”和“问题清单跟踪监督销号制”等形式进行监督,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一府一委两院”应由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批办。

  把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好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新时代的人大代表工作要怎么做?

  让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真正活起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组织好代表接待日、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代表联络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代表基本信息。

  让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真正提上来。《意见》提出“两个高质量”的办理要求,就是引导和支持代表高质量提出建议、高质量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实行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员分级责任制,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

  《意见》还要求继续实施约三分之一连任代表由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人选的做法。支持人大建立健全职务代表退出增补机制、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把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由同级财政按当地日平均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让基层人大工作强起来

  《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对全区各区人大自身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像健全完善常委会委员履职规则、履职档案、履职情况统计等制度,做好对常委会委员履职的评价和激励工作等,是在总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规范和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提出要提高专门委员会具有专业领域工作经验的委员比例,支持各级人大配齐财经、环保、社会建设等专业工作人员。重点支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建立完善人大机关干部与党委、“一府一委两院”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间的双向交流制度。

  要适应人大常态化工作任务增加的实际,合理设置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合理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使人大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相匹配。支持旗县(市、区)人大彻底解决“一委一人”问题,保证人大履职需要。苏木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提名为旗县级人大代表,有条件的可配备专职副主席或专职工作人员;街道人大应当设立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建立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常态化机制。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任妍)